所在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转发学校《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10:39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本学期以来,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协作下,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假期即将来临,部分实验室仍然照常开展科研活动,尤其又逢新综合楼入驻及投入使用,为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新综合楼实验室安全管理。新综合楼入驻单位应及时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设备药品等转移安置危险有害因素防控;安全管理工作前置,对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严格检查,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或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得开展实验。
  2.检查整改。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特别要加强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仪器设备、高压灭菌锅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方面的检查,确保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学校于近日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
  3.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实验人员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好实验安全评估、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套各类应急器材,规范使用实验防护设备和器具;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时,须有老师对其进行现场指导;假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及过夜实验,如必须安排,须做好完备的安全管理与防范并报学院审批。
  4.危险源管控。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管制类试剂和易燃易爆试剂的采购、储存、使用监管工作,严禁超量存放和发生遗失、被盗、泄露等安全事故;使用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和电源、分类放置,气瓶用毕务必关闭总阀,以防气体泄漏;加强高温、高压、高速等危险性设备及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不使用时应断电并置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做好实验室水、电等基础安全管理,实验完毕或无人值守时,及时关闭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5.值班巡查。暑假期间要做好实验室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实验室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6.开放报备。假期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须进行学院审批、学校报备,未审批、报备实验室不得开放使用,同时做好未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学院应全面掌握实验室使用及实验人员情况,并做好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管控,做好实验室钥匙使用及备用钥匙管理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实验室负责人,准确填报《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和《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并于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3:00前将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本报送至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7号办公楼212室),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injy688@nenu.edu.cn。

  工作联系人:董恩彤
  联系电话:85099083
  学校实验室安全总值班:
  姚成顺 殷佳悦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值班安排表.docx
     2.东北师范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使用情况备案表 .docx

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